01 科技是一面雙刃劍,什么東西都有副作用,甚至反作用。人臉識別也不例外。而且,深入思考的話,它的反作用是無限的。
在前現(xiàn)代社會,一個人無論生活在帝國的邊境或腹地,甚至于皇帝本人,很難在大街上被認出來,所以后來的電視劇編劇才能想出「微服私訪」這種看似親切平和實則根本沒有的橋段。
在傳媒時代,社會面貌霍然一變,常在電視新聞上出現(xiàn)的政治家、明星、主持人喪失了隱身功能,走到哪里都被大眾盯著,既感到榮譽,又覺得不大自在。
沒有出名的藝人夢想著粉絲的包圍,出名以后又嚷嚷需要「私人空間」。他們說,明星也是人,也需要隱私。
但是,個人隱私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威脅,整個社會框架朝著透明的方向狂奔,并且這種透明是單向的,針對普通人而非強力的組織和機構(gòu)。
人臉識別成為社會控制方法并大肆鋪張后,很多人意識到危機四伏,走在街頭總是疑神疑鬼地東張西望。內(nèi)心的潛臺詞是,我是否已經(jīng)被捕捉了太多次。
02 最近,人臉識別第一案迎來了終審判決,被告杭州野生動物世界被判刪除原告的面部特征信息和指紋識別信息。
這件事情的起因是,浙江理工大學特聘副教授郭兵的一次消費經(jīng)歷。郭兵購買了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年卡,動物世界明確承諾在該卡有效期一年內(nèi)通過同時驗證年卡及指紋入園,可在該年度不限次數(shù)暢游。
但是幾個月后,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在未與郭兵進行任何協(xié)商亦未征得同意的情況下,通過短信的方式告知郭兵「園區(qū)年卡系統(tǒng)已升級為人臉識別入園,原指紋識別已取消,未注冊人臉識別的用戶將無法正常入園」。
圖片來源于網(wǎng)絡(luò)
動物世界之所以要人臉識別,是為了提高入園率,人多的時候,無需觀光者刷卡刷指紋,只要抬起頭一瞅,開門迎客,你來我往的,十分暢快和諧。
郭兵于2019年10月26日專門驅(qū)車進行核實。被告的工作人員明確告知他,短信所提及的內(nèi)容屬實,并向他明確表示如果不進行人臉識別注冊將無法入園,也無法辦理退卡退費手續(xù)。
乍一看,這就是耳熟能詳?shù)牡甏笃劭偷睦隙巫。錢都花了,你不聽話還能咋地。這一下觸怒了當事人,怎么,我花錢跟你買的服務(wù)相當于簽訂了協(xié)議,你現(xiàn)在違反合同,跟我多要東西,這個虧我不吃。
于是,雙方打起了官司。郭兵認為,被告在未經(jīng)原告同意的情況下,通過升級年卡系統(tǒng)強制收集原告?zhèn)人生物識別信息,嚴重違反了相關(guān)規(guī)定,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quán)益。
他據(jù)理力爭,根據(jù)《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第29條之規(guī)定,園區(qū)收集、使用原告?zhèn)人信息,應(yīng)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jīng)原告同意;而且,被告收集、使用原告?zhèn)人信息,應(yīng)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guī)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
最終,郭兵打贏了,獲得了法律的公正判決。在他看來,園區(qū)升級后的年卡系統(tǒng)進行人臉識別將收集他的面部特征等個人生物識別信息,該類信息屬于個人敏感信息,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者濫用,將極易危害包括原告在內(nèi)的消費者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
03 實際上,人臉識別的風險遠超我們的想象。
很多居民社區(qū)和商業(yè)地帶安裝人臉識別裝置,這背后除了商家試圖掌握消費者行為特征的目的,還有很多難于分析的原因。
圖片來源于網(wǎng)絡(luò)
畢竟,人臉識別設(shè)備不是免費安裝的,他們的「分辨」和「控制」的目的,針對多數(shù)普通人的「查看」和「留底」行為,頗值得玩味。
一個人的行動軌跡大白于天下,再配合他的身份,消費記錄,以及其它細節(jié),那么他就成為一個純粹的透明人。
對于掌握了這些材料的機構(gòu),以及機構(gòu)背后的人,他們對這些材料的操作和利用,是否都是「合理合法」的,就難以明確地界定。
04 對于郭兵打贏這場官司,我來亮三點:
左一點:這個案件最大的意義在于提醒我們,面對需要強制采集我們?nèi)四樞畔⒌纳碳,我們可以大聲地說「不」。 面對是否需要采集人臉信息,我們有選擇權(quán)。在此敬告各種想要采集我們?nèi)四樞畔⒌膱鏊,人臉識別只能是一種「可選項」,而不能是「必選項」。
刑法中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包括兩種行為方式,一是違反國家有關(guān)規(guī)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二是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
任何機構(gòu)或個人倘若沒有完全提示風險,在未征得業(yè)主同意的情況下收集居民的人臉識別數(shù)據(jù),屬于非法獲取,這樣的行為可能甚至會面臨刑事責任的追究。
那些無良的商家和不明就里的物業(yè),你們要三思而后行了。
右一點:除了選擇權(quán),我們還有知情權(quán)和刪除權(quán)。 不能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就偷偷采集我的臉。人與動物不同,有強烈的自我意識,沒有羞愧意識到人就不可能有崇高意識。
文明意味著每個人都不愿意生活里的一舉一動,被盯著,記錄著,被分析每天的行蹤軌跡,在微信里聊什么、看什么,平時網(wǎng)購什么等。
人臉識別更是重中之重,如果被采集了,我們有權(quán)要求對方刪除。
因為我們都是要臉的人,要臉這件事,是受法律保護的。
下一點:人生最憋屈的事情你知道是什么嗎?我不能靠臉吃飯,可別人卻在靠我的臉吃飯! 如果要防微杜漸,當然要從源頭上切斷,有效的措施無非是杜絕沒有法律依據(jù)的采集行為。
這一行為一旦得到所有人的默認,最后受害的也是所有人。真釀出什么禍端來,造成的危害和社會成本是極高的。
到時候,最憋屈的事情你知道是什么嗎?我不能靠臉吃飯,可別人竟然在靠我的臉吃飯!我自己不能靠臉吃飯,可別人卻靠我的臉大口吃飯,娘希匹!